泛欧金融监管体系难负重任
泛欧金融监管体系难负重任
泛欧金融监管体系难负重任 更新时间:2011-1-4 9:57:46 伴随着新年到来,欧盟三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式宣告成立并即将开始运作,欧盟金融监管将迎来更严厉新时期。
旧有监管格局面临颠覆
这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将分别负责对欧洲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管,总部分别位于英国伦敦、德国法兰克福和法国巴黎。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事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2日发表声明说,三大泛欧金融监管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欧洲金融业的转折点,彻底改写了欧盟成员国各自为政的旧有监管格局。
金融危机“苗头”进入监控
这套泛欧金融监管体系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通过在欧盟层面上新设四大监管机构,加强对整个欧盟金融市场,尤其是跨国金融巨头的监管,更好地监测和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掐灭金融危机“苗头”。
宏观方面,去年12月16日,依托欧洲中央银行筹建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已先行成立,总部同样位于德国法兰克福,主席一职前五年暂由欧洲央行行长兼任,现任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行长默文・金则当选首任副主席。
刚刚成立的三大监管机构则属于微观方面,拥有部分超越成员国监管机构的权力。
新体系难实现直接监管
虽然欧盟称新体系是其正在推进的金融改革的核心,但也有分析人士担心新体系难以肩负如此重担。欧盟成员国之间复杂的利益纠葛将令新的金融监管机构在行使职能时面临重重困难,即便被赋予了超越成员国监管机构的权力,在执行时也会因繁复的手续等原因而难以真正实现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