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慈善总会27亿善款上缴市财政紧急回应来了系误解
武汉慈善总会27亿善款上缴市财政?紧急回应来了!系误解
湖北红十字会刚因失职问题被问责,有关武汉市慈善总会的一条新闻又引来热议。
据《中国社会报》2月10日报道,武汉市慈善总会于1月27日起分4批、累计27亿元抗疫善款上缴市财政。
消息一出,引起舆论哗然。不少网友无法理解为何定向捐赠给慈善总会的善款需要走上缴财政的程序,更有人将此“上缴”视为向政府交税。那么,这笔受争议的捐款去到哪里?不妨一起来看下。
27亿抗疫善款上缴财政
武汉市慈善总会也遭质疑
抗疫期间,社会捐赠带来的分配调度问题屡屡引发争议,而这一次,武汉慈善总会也被推到了舆论的面前。
2月10日,据《中国社会报》报道,武汉市慈善总会于1月27日起分4批、累计27亿元抗疫善款上缴市财政。
报道称:武汉市慈善总会作为民政部指定的五家接收捐赠的单位之一,主要负责接收捐款和通用物资。为做好慈善捐赠工作,武汉市民政局制定《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捐赠工作规程》,制发《关于加强新型肺炎防控社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应对疫情的社会捐赠管理。
数据显示,1月23日以来,累计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款物情况的公告8期,捐赠款使用公告2期,实现全额全程公开。截至2月2日12时,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款共计30.226197亿元,并于1月27日起分4批上缴市财政,累计划转27亿元。
“27亿善款划转至财政”,报道一出,立马引起舆论哗然。不少网友担心,武汉市慈善总会是否会出现和湖北红十字会的善款物资调配不当的问题。更有网友质疑,是否将社会捐款变相改为纳税,武汉当地的操作再度引来一片争议。
工作人员:系误解
据新京报报道,对于“27亿元善款上缴市财政”引发的争议,2月12日,武汉市慈善总会负责捐赠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缴到财政的27亿元会由市财政进行划拨,如何划拨如何使用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很多人误解了,以为这27亿就是给了财政,其实27亿元全部且仅用于这次疫情,专款专用这是可以肯定的。”该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财政再进行统一划拨,更有利于整体调配和安排,促进资金使用。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捐赠款物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份公告涉非定向捐款27亿元调配情况已公开
上缴财政为调配程序环节
那么,武汉市慈善总会上缴的善款到底去向哪里?是否会出现大家担忧的改变捐赠人意愿的情况呢?
为此,基金君查询了武汉市慈善总会的官方网站发现:从1月30日至2月12日,武汉市慈善总会先后发布了五次关于新型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的公告,公告详细罗列武汉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市慈善总会社会捐赠款。
公告将捐赠款分为两部分: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和定向捐赠。其中,第1份公告非定向捐赠7.88亿元,第2份公告非定向捐赠有6亿元,第3份公告非定向捐赠6.12亿元,第4份公告非定向捐赠7亿元,第5份公告非定向捐赠4亿元。前4份公告的非定向捐赠款项合计刚好为27亿元。
而据最新公告显示,截止2月9日中午12点,武汉市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款34.391874亿元。已公布使用32.07亿元,其中非定向31亿元,定向1.07亿元,已使用93.25%。
从上述公告中可以看到,截至2月9日,总计31亿的非定向善款均有明确去向,其中最新流向的单位指向了火神山医院及当地防控指挥部。
2月2日,武汉市慈善总会发布公告称,从1月23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公告以来,武汉市慈善总会收到了来自全国乃至海外的爱心捐赠,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慈善总会将每天在官网和媒体公布接受捐赠情况,每一批捐款使用的去向及时公布。每天在官网和媒体公布接受捐赠情况,每一批捐款使用的去向及时公布。
而对于上缴财政的动作,不少人士分析,这也是武汉当地分配社会捐赠的执行程序环节之一。
非典时期不定向捐赠资金处理由财政统一规划
财政经手善款已有先例。据媒体公开报道,2003年SARS疫情发生时,不定向捐赠资金处理渠道由财政部门来统一规划。
报道称,根据民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对于非定向捐赠,款项需在3日内上缴财政部门。然后由财政、民政、卫生部门一起决定款项用途。财政部门收到分配方案后,两天内将资金拨付到民政、卫生部门。然后由民政、卫生部门将这些资金3日内拨付给支付对象。
北京当时的做法是,非定向捐赠款物,直接向北京市防治非典联合领导小组汇报。北京市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出具分配意见后,由民政局、商委、卫生局等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意见进行分配。
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黄勇当时接受采访时表示,由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来最后决策这些捐赠款物的使用。这个临时指挥中心分配这些款物,会比较有效率。
民政部
确保慈善捐赠全部及时用于防疫
对于社会关注的慈善捐助分配问题,民政部也先后发生规范管理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单位对赠款赠物管理使用。
据新京报报道,2月10日,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获悉,近日,民政部向全国民政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通知对防止捐赠款物积压作出要求。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加快工作节奏,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与疫情防控定点诊疗医院等接收单位有效对接,实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
信息公开方面,要求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特别是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的接收分配明细。对于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要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主动发声,解疑释惑。
捐赠质量方面,要求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受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严格把关,确保来源合法、符合标准、安全有效、投放精准。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捐赠人以定向捐赠的名义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此外,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捐赠款物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假借募捐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等违法行为。
在疫情结束后,要求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审计,并向社会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