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窝案引爆上市公司审计潜规则
“爱建窝案”引爆上市公司审计潜规则
“爱建窝案”引爆上市公司审计潜规则 更新时间:2010-3-8 0:59:10 “干活”的不签字,签字的不“干活”,是整个审计行业的普遍现象
张景宇
如果不是爱建窝案审理过程爆出审计事务所参与会计造假,主要合伙人也深陷其中,2008年营业收入位列本土第一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然是一家在业内受人尊重的企业。
注册会计师在一份虚假财报上签字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似乎能给人们一些答案。
《中国经营报》记者对2008年年初以来证监会公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虚假披露的行政书进行统计发现,这种行为似乎是一种“低风险、高回报”的商业活动。统计显示,2008年至今,共有24家上市公司因为虚增收入、虚增固定资产、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涉及金额从数千万到上亿元不等。而同期仅有5家担任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这些虚假年报上签字而受到行政处罚。
审计失误:一笔划算的“买卖”
记者粗略统计发现,注册会计师在虚假年报审计中“失误”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这种行为被发现后需要承受的风险。以2008年7月24日对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为例,该所在2002年和2003年对精密股份的审计过程中,因为缺少必要审计程序,未能发现8947万元虚假存货;在对2002年度、2003年度货币资金项目审计过程中,未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相关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未能发现2.45亿元资金的真实去向。
为此,证监会对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30万元罚款,对当时在审计报告中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常小波、古小荣、张昕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由于大股东挪占资金等原因,精密股份已从主板退市,相关投资者损失惨重。而记者从精密股份2002年、2003年的年报中了解到,负责审计的原岳华所两年里共获得110万元的审计费用。这意味着,尽管审计出现重大失误并因此受到处罚,其仍然最终获得50万元的审计收入。
相对于原岳华所,利安达信隆就吃亏一些,该所2002年至2005年审计北亚实业时,未对期末固定资产中运输工具执行盘点或抽盘程序。虽然在2003年审计中取得了关于上述运输工具固定资产一定的审计证据,但审计程序不充分、不到位,未能发现固定资产存在虚假情况。为此,证监会没收利安达信隆2002年审计北亚实业年度报告非法所得60万元,并对其因2003年至2005年审计出具文件存在虚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对该所会计师王日宇、王颖和曹如鹏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表面上看,利安达信隆是“鸡飞蛋打”,不但2002年的审计费用被没收,还倒搭60万元罚款。不过,要是算算总账,利安达信隆仍然不吃亏: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度也是该所审计,尽管同样出现审计失误,仍有180万元的净收入。
审计疏漏:谁人买单?
业内人士认为,立信高层领导在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如果真的直接参与上市公司造假,除行业监管威力不足外,也有审计行业本身的制度原因。爱建股份自1993年上市以来,一直由立信作为其审计机构,如果不是因为爱建系高管窝案事发,可能其帮助财务作假的事情将一直掩盖下去。
“我国虽然有法规、制度要求签字会计师定期轮换,但爱建系窝案表明,如果审计机构高层一旦牵涉其中,单纯地更换会计师,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舞弊行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强制定期更换审计机构,也许是一个解决办法。
也有投资者认为,审计出事的戴定毅、周琪等人,每年在十几份年报中签字,一方面难以保证执业质量;另一方面也让风险过度集中,一旦会计师在一家公司上爆出审计失职,那么他签字审计的其他上市公司,难免也会遭遇信任危机。因此,会计师一年中审计年报的数量也应该有所限制。
那么,注册会计师一年在多少份年报上签字是适合的呢?据了解,财政部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年报上签字的两名会计师,通俗地讲,第一个人是所长、副所长,签字数量取决于整个事务所的业务量,并没有数量限制;第二个人是项目负责人,他的签字数量,取决于他负责项目的多少,就我的能力而言,一年签八九家没有问题。”一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审这样告诉记者。
这位项目主审称,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流程,一般是先分析上市公司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了解它的市场地位、现金流量等内容,从中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风险点,进而按照审计流程和规范,制定审计计划,下面的审计经理带队按照审计计划去实地执行,最后项目主审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
“如果严格按照审计的流程和规范走,上市公司的财务问题是不会漏掉的,出问题的那些公司,可以肯定都是没有按照规范做。”他表示,整个审计环节最重要的部分是事前分析,项目主审都是由经验丰富的注会担当,绝大多数造假手段逃不过他的眼睛。
不过,该项目主审的说法与那些审计出现失误的注册会计师说辞并不一致。2006年,内蒙古上市公司草原兴发,被证监会查出通过伪造销售凭证和银行存款等手段,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虚增至少16亿元以上资产,其中包括虚构金额高达10亿元的草地使用权交易。期间负责审计的是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该所董事长梁春是签字会计师之一,他当时对记者的解释是“上市公司一年经营下来,产生的原始凭证能装半卡车,会计师根本没精力全部查一遍,不信我让他们把账都拉过来你看看?”巧合的是,其后北京中天华正与立信合并,成立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梁春任董事长。
北京一位从事IPO、重组、收购审计的会计师告诉记者,证监会的建议是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审计的上市公司不超过5家。“即使只负责5家的话,也是很累的,是一种极限工作状态,因为年报审计集中在每年的1月至4月期间,很多项目又处在不同地区。”该注册会计师表示,现在随着事务所对审计风险的重视,已经逐渐减少项目负责人的审计数量,像2000年前后,一个主审在十多份报告上签字的现象已经很少出现。
对此,宋一欣认为虽然从法律责任上讲,是谁签字谁负责,但“干活”的不签字,签字的不“干活”,是整个审计行业的普遍现象。
“我不敢说干活不签字的会计师就不尽职,但我负责的项目发现问题后,被对方压下来过,最终在报告上签字的领导,有些事是不知道的。”北京一位年轻的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