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国债 更新时间:2010-7-23 23:58: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0年第4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2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0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12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8%,本期国债2010年7月2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8日发行结束。7月30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1年1月24日按面值偿还。 五、本期国债在2010年7月26日至7月28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