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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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补贴范围
财政部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补贴范围 更新时间:2010-6-3 0:01:51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精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财政部2010年扩大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并同时下发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照该网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补贴资金在下一年度拨付。当年已经享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不重复享受补贴。 2009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继续执行《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度起,农村金融机构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统一按《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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