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泰州公布一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编辑:陈文洁 陈丽君
◆通讯员:王卫国
◆制图:张雅
◆图片来源于网络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近日
市扫黑办公布了
三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一起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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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聚众赌博、暴力讨债
2017年初,被告人陈某在靖江市朱大路菜市场附近开设棋牌室,后又外出组织朱某等人进行赌博。其间,被告人黄某、纪某、李某等人经常到该棋牌室打牌,并为陈某聚众赌博提供帮助,收取好处。
2017年8月至10月间,陈某等人结伙,组织朱某、陈某等人以“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计人民币20000余元。其间,朱某因赌博先后向被告人陈某、黄某借款共计20万元。事后,陈某为讨要债务,明知朱某不在靖江,仍先后4次纠集黄某、纪某、李某等人,在凌晨至朱某岳父家等处,以打砸门窗等方式进行讨债,损毁物品价值人民币5393.7元,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纪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是一起为讨要非法债务,引入社会不相干人员,多次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暴力讨债活动,已构成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这类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周围群众造成内心不安和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了社会风气。
案例2:
扰乱秩序、暴力催收
2017年10月,被告人朱某成立山东明远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先后雇佣被告人姜某、颜某等人成为公司旗下业务员,负责为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催收债务。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朱某指使或放任姜某、颜某等人,先后52次有组织地分组、分区域采用喷漆、堵锁眼、张贴警告单等“软暴力”手段,逼迫他人还债。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姜某、颜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
本案中,朱某及多名被告人共同在山东明远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用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秩序的喷漆、堵锁眼、张贴警告单等方式催收债务,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形成恶势力集团,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征。这类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风气,同时也给周围群众造成内心不安和恐慌。
案例3:
以暴开路、殴打他人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陆某、陆某、孙某、史某与向某(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陆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被告人陆某、孙某、史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
这是一起在一定区域内称霸一方的典型案例。四名被告人均有多次前科劣迹,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被害人的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团伙,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征。
新闻1+1
举报最高奖励破万元
发布君了解到,截至4月30日,全市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935条,已核查760条,正在核查175条。共破获9类涉黑涉恶案件7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53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查封扣押资产9.13亿余元,房产26套,车辆8辆。
泰州市扫黑办
再次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523-8688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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