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标准DB291642013
3.1.6 正常使用条件下,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
3.2.1.2 塑钢门(含平开、推拉)用主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8mm;塑钢窗(含平开、推拉)用主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5mm。
3.2.1.3 塑钢平开窗应采用65系列和65系列以上的四腔体及以上的三道密封型材。
3.2.2.2 铝合金门窗主受力部位基材的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小于2.0mm,窗不小于1.4mm。
3.2.2.3 铝合金门窗隔热条穿条式最小宽度不小于24mm,浇注式不得小于22mm,不得使用PVC条。
3.2.2.5 铝型材表面处理应满足:
型材表面处理
3.3.2 塑钢窗用钢衬采用Q235钢,钢衬的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内外表面热镀锌处理。
3.3.3 塑钢窗料长大于450mm时,就需要加钢衬,钢衬距型材端部为15mm。
3.3.4 塑钢窗钢衬固定用自攻自钻钉不得小于3个,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距型材端头不应大于100mm。
3.3.5 钢用钢附框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其用Q235制成,表面热镀锌处理。镀锌膜厚不小于55um。
3.3.6 依据型材宽度及窗外披水板安装要求,可自行设计附框形状,但最小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x20,钢附框内应填充保温材料。钢附框可采用阻燃型钢性插件现场组装。
3.4.2 推拉门窗用毛条应采用平板硅化加片型。
3.5.3.1 双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间隔层厚度不 应小于12mm,三层或四层玻璃不应小于9mm。
3.5.3.4 隔热型铝合金门窗应采用LOW-E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三层玻璃或真空中空复合型玻璃。
3.5.5 玻璃周边安装 的承重或支撑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70A-90A的硬橡胶或塑料。其长度为80-100mm。宽应大于玻璃厚度2mm以上。厚度应按玻璃与框的间隙确定,并不应小于3mm。
3.5.6 玻璃与槽口之间的配合间隙:
4.1.3 住宅建筑外窗开启扇不应是外开,其它建筑宜采用内平开形式,采用塑钢窗或玻璃钢窗时,铰链应采用角部铰链。7层及7层以上严禁采用外平开窗。铝合金采用外开形式时,7层及7层以上应采用上悬开启形式,并应设置限位支撑。
4.2.1 门窗物理性能要求:
天津对节能的要求:
天津市要求
天津市要求
天津市要求
参考其它地区
4.4.1 门扇高度大于等于2米时,安装铰链的数量不应小于3个。
4.4.2 下列部位的玻璃采用安全玻璃:
4.4.4 平开窗的开启扇,宽度不宜大于0.6米,高度不宜大于1.4米;推拉窗开启扇,宽度不宜大于0.9米,高度不宜大于1.5米。
4.5.2 开启边大于0.9米的窗扇、塑钢平开门扇锁闭点应采用两点或多点传动锁具。
6.2.1 建筑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砌体上安装时,严禁采用射钉固定。
6.2.5 金属披水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5mm。玻璃钢披水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5mm。
附录C:披水板的要求
附录E,外窗配置对应物理性能:
塑钢窗
铝合金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