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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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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20日,在石楼县行政区域内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切行为。
二、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在本辖区内开展地毯式排查,登记建档,上报联合执法队予以处置。并做好宣传烟花爆竹“五禁”要求的工作。
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四部门将加强监管,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四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公 安 局:5722249
交通运输局:5722319
应急管理局:5723408
市场监管局:5722563
石楼县公安局
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石楼县应急管理局
石楼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4日
[编辑:梁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