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审计发现54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新闻背景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12月29日审议《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各单位按要求上缴财政资金6.72亿元,调账处理金额8.48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8人,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资源环境质量项目绩效审计发现,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由于无法办理规划许可和林地占用手续等原因,2019年安排的307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中,有54个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年度目标。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计划于2019年8月14日竣工,但由于部分实施内容未获审批通过、影响出行安全等原因,截至2019年9月底,工程形象进度为85.5%,进度滞后于合同工期。
部分水质净化厂未达到环境效益目标。由于排水管网不够完善等原因,葵涌、水头等2座水质净化厂进水量、进水浓度长期低于设计标准,污染物年度实际消减量均在设计目标的55%以下,运行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截至2019年9月,葵涌、水头等2座水质净化厂的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余4座水质净化厂2017至2019年度财务报告均未按规定年审,历年财务报告也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不利于了解水质净化厂的运营成本和利润水平。
审计建议,市水务局、各建设单位要提前评估拟建项目现状,科学合理制定建设内容,避免相邻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合。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项目进度滞后原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治水提质任务。
审计建议,市水务局要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提升水质净化厂运营绩效,加强对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污染、面源污染的监管和排查,逐步消除水质隐患。要严格按规定监督水质净化厂运营方,按年度审计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实时掌握运营成本和利润水平,节约财政资金。
采写:南都记者 张小玲